1、1773年12月16日发生的波士顿倾茶事件(boston tea party) (最开始被约翰·亚当斯称为“the destruction of the tea in boston”,波士顿茶叶大摧毁),是一场由波士顿“自由之子(sons of liberty)”所领导的政治示威事件。示威者们乔装成印第安人的模样潜入商船,将东印度公司运来的一整船茶叶倾入波士顿湾,以此反抗英国国会于1773年颁布的《茶税法》。
2、北美人民(来自英国的北美殖民者,colonists)专门针对《茶税法》进行示威,是因为他们坚信这项法案侵犯了他们作为英国臣民“无代表不纳税”的权利。所谓的“无代表不纳税”,指的是北美人民(来自英国的北美殖民者们)坚信,在英国国会中没有自己的直接代表,就等于剥夺了他们作为英国公民的权利,而这是不合法的。因此,那些要求对殖民地人民征税的法律(即可能直接影响到大众生活的法律),以及针对殖民地的其他法律,全都是违背宪法的。
3、该事件发生后,英国国会于1774年起陆续颁布了五条《强制法案(coercive acts)》,又称《不可容忍法令(intolerable acts)》,作为对此事件的回应。
4、美洲十三个殖民地的殖民者们为了对抗《不可容忍法令(intolerable acts)》,召集了第一届大陆会议,向英国王室请愿,希望其能够撤销这些法令,并调解殖民地对该法令及英国政府的抵抗。然而,在1775年,殖民地与英国政府之间的矛盾还是爆发了,并最终成为了如今我们所说的美国革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