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百家号之前曾表示过,电子商务和传统商务的本质其实是一样的,所有的元素都是一致的,不过是另一种更高效的表现形式。
在这个领域中,我们又都扮演着什么角色呢?
消费者?商家?厂商?好像还缺点点什么?
没错,房地产的门面店没了,工商部门好像也没啥事儿了。事实究竟如何呢?
闲话不说了,先说说我们的角色吧:
一、企业
“不只是500强”的华为过去说自己是给销售商打工,他们虽然掌握着最先进的科技,但依然没有走上食物链的顶端,把大部分的利润让给了销售商。
普通的企业就更加如此了,有一部分先知先觉得企业不停地铺设专卖店,打造自己的品牌,其实依然是采用的加盟的方式在运营,销售商依然是销售商,大部分利润依然是人家的,库存清仓的风险依然是企业自己承担。
电子商务时代企业的身份出现了大反转,只掌握技术肯定是不够的,电子商务的未来是企业直接面向消费者,服务做不好就没机会在电子商务领域占据优势了。
二、商家
过去的客商能服务的不过是店面周边的百姓,越是大城市,人口密集之地的机会比穷乡僻壤的地方生意更多,竞争也更多,但是人人又都赚的钵满盆满的。
电子商务时代不一样,不需要店面,每个人能服务的范围不再受到地域限制,不需要为货款和库存发愁。商家只是和企业一起,未客户进行服务,比传统商务而言,商家身份转变为直接联系企业的销售员。或者说是广告商。
三、政府
政府呢?改革开放的时候,给投机者颁发了个体工商户执照,这一次呢?把监管权限授权送给了阿里公司,当然阿里公司也对有工商执照的进行了分类,政府和阿里同时监管着这些企业和工商户们。
穿插其中的是电子商务服务商们,典型的是阿里公司,他们不涉足实体企业,坚持做服务,在我看来,阿里所搭建的体系就是过去的线下经济网络(小编在本百家号的另一篇论文中已经表明),他们告别了地区限制,脱离了高昂的店面和人工服务成本。
记得2013年的时候吧,马老板说双11网购的力量能把房价打压下去,当时形成了一股热议,有人相信,有人质疑。
我来回忆一下当时的情形,从2009年到2013年之间,双11销售额从5千万到350亿,当时马老板说几年内做到1000亿不是问题”确实如此,2016年的时候已经是1180亿了,也正是如此,才有了网购力量能打压房价的基础。
人群密集土地资源有限是高房价的基础,尤其是一线城市,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,一线城市的人口已经出现了下降趋势,人口少了,资源不足得到了缓解,自然会遏制一线城市房价的过快上涨。
但是未来不再挤进一线城市的人们,自然也不会都呆在乡下,小城镇会很快地建设起来,三四线城市的房价会有一定的上涨空间,这一点毋庸置疑。